離岸風場開發與產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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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海風場
專案背景
永傳能源長期投入離岸風場開發,自2004年於彰化縣漢寶潮間帶設立50公尺之測風塔,持續蒐集彰化海域之風能資料,相關資料除用於風場開發外,亦用於金融機構融資相關財務可行性評估,以及各承包商設計、製造與安裝本土化工作之依據。
永傳能源攜手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台船公司)及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世紀鋼公司)作為福海離岸風場之共同發起人,獲選為經濟部「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最優示範人,取得「得受獎勵人」資格,開始進行福海離岸風場之開發及管理。並於2015年7月建置台灣第一座離岸海氣象觀測塔,其設計、製造與安裝工程完全由國內廠商台船公司及世紀鋼公司承攬,前述本土廠商因此累積未來施作離岸風場相關工程之技術及經驗,增添其工程實績,有利其等後續與外資開發商合作,並取得潛力場址階段之離岸風場本土化工程業務,成為國產化項目之主力廠商。
福海風場作為台灣風場開發的先行者,達成諸多里程碑,包含:
- 環評準則:福海於2012年12月獲環保署環評審查委員會初審建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為台灣首件通過環評審查之離岸風場案。福海離岸風場於環評程序中所提出之工程設計及環境監測方案,如套管式海底基礎,後皆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審查其它案件時,作為審查依據要求,並形成現今環評審查之準則。
- 本土信保及融資首案: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於2013年4月為福海離岸風場開發融資提供保證,第一銀行亦於2013年5月同意提供福海風場新台幣8,361萬元融資以進行開發,福海風場成為台灣首案中小信保基金提供保證,並由本土銀行融資之離岸風場開發案;並循先前之融資成果和開發實績,續再獲中小信保基金提供融資新台幣2.2億元之八成保證,而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提供新台幣2.2億元融資。
- 首座離岸海氣象觀測塔:福海公司於2015年建置台灣第首座離岸海氣象觀測塔「福海海氣象塔」,連同2004年於彰化縣漢寶潮間帶設立50公尺測風塔,永傳能源及其子公司福海公司已持續蒐集近20年彰化海域風、海、波、流相關資料,海氣象塔所蒐集之資料亦經第三方顧問評估驗證,相關資料已用於國內行庫融資相關財務可行性評估並作為各承包商設計、製造與安裝本土化工作之依據。
- 漁業補償機制:福海完成了台灣第一個「專用漁業權區外」之漁業補償協議,透過委託第三方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歐慶賢教授,建立透明、客觀之補償金計算和協商機制,為農委會後續公告之「離岸式風力發電廠漁業補償基準」奠定基礎,成為目前漁業補償法規。除此之外,福海亦取得彰化縣政府就彰化海域離岸風場,依據電業登記規則所核發的首張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函,為業者與地方政府間就離岸風場申設所需制定之回饋計畫、回饋方式等重要核發條件,立下明確的標準,亦為首家與漁會達成協議之開發商,支付新台幣3500萬元回饋金予彰化漁會。
- 產學合作:自2012年起,配合國科會(現科技部)之第一期、第二期能源國家型計畫,從海氣象、風波流、海底地質地形、併網技術、水下噪音模擬、海域生態與環境調查等領域,與國立台灣大學、成功大學、海洋大學、中正大學、交通大學等六所院校及國家實驗研究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中央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等三個研究單位,進行近20個產學合作,所有研究結果,皆用於國家能源政策之制定與技術之研究。目前永傳能源與成大及國家太空中心利用福海海氣象塔進行獵風者號衛星相關之資料反演合作,期望能結合離岸風電在運轉維護的實務經驗與國內學界領域,對台灣劇烈天氣的預報、降低災害預警之不確定性能有所助益。該研究成果皆用於技術研究,同時用於協助規劃、展開台灣離岸風場服務公司(TOWSC)之服務,此亦為離岸風電產業首次與太空科學進行之產學合作。
發展階段
福海風場為國內首件離岸風場開發案,當時國內法規環境仍處早期發展階段且相關規定持續修正演進,行政機關尚無相關統籌協調經驗,福海風場因而遇到額外挑戰。於環評方面,因不可歸責於福海之無關環評情事,福海風場於2018年2月遭環評大會認定不應開發,而該決定後於2019年經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以院臺訴字第1080163241號函決定撤銷,福海風場最終於2019年3月取得環評許可。後續雖因電業登記規則不可預期之調整,福海風場仍取得設置同意證明文件,另透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全更2字第2號假處分保全風場場址之開發權,該場址後經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具有排他性;福海公司續向經濟部申請籌設許可,然經濟部未核予福海風場籌設許可,後經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於2021年以院臺訴字第1100186611號訴願決定書,及2022年以院臺訴字第1110178871號訴願決定書兩度撤銷,福海風場開發權再度獲得法律肯認及保障,在此法律基礎上,福海公司將接續完成風場開發。